深圳大学学生宿舍区网络使用及收费说明
作者:时间:2016-01-07点击次数:

根据深圳大学与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及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两家分别签署的协议(办文编号:2015-03-293 ),自2015年5月1日起,深圳大学学生宿舍区网络使用及收费政策调整如下:

一、原“深圳大学校园网收费政策”(公文编号2008-05-220)对在读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再适用,所有学生宿舍均改使用运营商提供的网络服务。

二、学生宿舍区上网套餐收费标准

1、 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的上网套餐收费标准完全相同。

2、 上网套餐由带宽和包月数组合而成,先交费,后使用:

编号

带宽

资费(1个月)

资费(12个月)

1

2M

¥15

¥150

2

4M

¥30

¥300

3

8M

¥45

¥450

注:(1)按自然月计费,开通时间到月底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2)选择包月数为12个月,按10个月收取费用。

(3)一个账号仅能同时登陆一台PC客户端和一台手机终端。

3、用户可订购1个月或12个月的资费套餐和自由选择运营商,订购生效后不可取消,套餐有效期内不可更改运营商和套餐,下次订购时可预约更改。

三、学生宿舍区上网套餐订购方法

1、订购

(1)在读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请在学校内部网首页选择“网上服务——自助服务”进行订购

(2)在自助服务平台中可选择中国电信或中国移动,选择好后,在此运营商订购界面中进行订购套餐,提交成功后会显示此次订购的详细办理信息,并从校园卡中扣除套餐费。

(3)订购成功后,当天开通使用,订购当月收取当月全月费用。

2、转网或重新选择套餐

在已订购的套餐到期当月1号至月底前(移动用户月底前三日) ,可预约转网或更改套餐,新套餐下月生效,提交后不得取消或更改;若账号由于套餐到期已被停用,只能恢复原运营商的原套餐,待下次订购时再预约更改。

3、停用

系统每月1日会检测用户套餐是否到期,如果到期将自动断网。如不希望出现断网状况,请在套餐到期日前(移动用户月底前三日)订购好下一次套餐,使用时间将自动延续。

4、恢复使用:

重新订购套餐即可,但只能恢复停用前原运营商的原套餐,待下次订购时再预约更改。订购成功后,当天开通使用,恢复当月收取当月全月费用。

四、学生在教学办公区的上网

已在宿舍区开通使用运营商网络的用户,可在教学办公区免费上网,但出口带宽及限制遵守校园网的规定, 与在学生宿舍区选择的套餐无关。

五、注意事项

1.若用户处于断网状态,恢复时只能使用原运营商原套餐的服务。

2.除了新生在开学当月免费外,其他时间订购开通,收取当月全月费用,无半月结算。

3.每天的22:30-03:00由于系统结算,不可办理宽带相关业务。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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